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申办须知
一、网上注册
登录中国驻釜山总领馆网站 http://busan.china-consulate.org/chn/ ,点击进入“留学生在线注册”(见网站首页右侧板块),以本人有效护照号码注册帐号,根据提示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,点击“开具回国人员证明”。
二、递交材料
(一)递交材料办法:邮寄或来访。
邮寄地址:48089 부산광역시 해운대구 해운대로394가25 (우2동 1418번지)
收件人:주부산 중국총영사관(请在信封上用汉字标注“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”)
办理地点:釜山广域市海云台区海云台路394街25(佑2洞1418番地)(地铁2号线BEXCO站3号出口直行50米左转)
来访时间:每周二、三、四上午9:00-11:30 (中韩节假日休息)
(二)所需材料
1、攻读学位人员:
(1)护照(照片页复印件)
(2)外国人登录证(复印件,正反两面)
(3)学位证(韩文复印件,请勿将原件和封皮一起邮寄)
(4)毕业证明(졸업증명서 或 학위수여증명서 韩文原件)
(5)成绩单(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)
2、校际交换生:
(1)护照(照片页复印件 )
(2)外国人登录证(复印件,正反两面)
(3)在学证明或结业证明(韩文原件)
(4)成绩单(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)
3、博士后:
(1)护照(照片页复印件)
(2)外国人登录证(复印件,正反两面)
(3)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(Post-doctoral)证明(韩文原件及复印件)
4、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:
(1)护照(照片页复印件)
(2)外国人登录证(复印件,正反两面)
(3)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(韩文原件及复印件)
(4)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
注:护照复印件须包含身份页(照片页),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,须提供新旧护照身份页复印件;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“出入境事实证明(출입국에 관한 사실증명서)”
护照、登录证、学位证请勿寄原件,如有丢失,概不负责。
三、审核确认
总领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,结合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(一般需要5-10个工作日),经审核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给予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。
(一)审核材料是否齐全
(二)审核材料是否有误(护照姓名、学位证书、成绩单、毕业证明是否一致)
(三)审核材料是否与网上登记内容相符,打印回国证明
(四)主管领事审核并签字盖章
四、领取方式
(一)来总领馆领取:本人或代理人需持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。
(二)韩国境内邮寄领取(毕业回国时未能及时办理回国证明的同学,可委托在韩人员代为办理,但我馆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)。需要通过邮寄领取的同学,请在递交材料时,按以下要求准备回邮信封:
1、大号信封(A4纸大小空信封,与申请材料一同邮寄 )
2、信封右下位置用韩文准确写明回邮地址、邮编及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(地址需提供1个月内可收到邮件的韩国境内有效地址;投递材料时为方便和收件人取得联系,请填写有效电话号码)
3、为保证材料及时安全地邮寄,建议选择“일반 등기”或 “빠른 등기”业务(接收人需接邮递员的电话)
4、邮资请咨询当地邮局后,购买相应金额邮票贴在回邮信封上即可(邮资金额和材料重量有关,回邮材料的重量基本等同于本人提交材料的重量;信封内勿夹带现金)。
五、咨询电话:(人工应答时间为工作日09:00-11:30,14:00-17:00):电话:051-743-7990,051-743-7985
特别注意: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有关规定以本网公布信息为准,请仔细阅读,不需要打电话再确认,按照上述要求做即可,如有变动,我馆将即时在网上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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